2025年烟台市委党校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2025/4/28 10:21:58 被浏览:218次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烟台市委党校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5年烟台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忠诚于马克思主义,热爱党校(行政学院)事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学风严谨,品德高尚,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遵纪守规。
(三)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以后出生)。
(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的有关证书,除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认证材料,应于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4月28日以前取得。应聘人员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应在2025年4月28日以前取得。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烟台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5年烟台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8日9:00—5月8日16:00(以报名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二)网上初审
初审截止时间:2025年5月9日16:00。烟台市委党校指定专人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网上初审,初审结果将以电子邮件或短信等形式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初审截止日当天17:00前通过邮件或公布的咨询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通过网上初审的应聘人员请关注烟台市委党校门户网站的通知,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将在烟台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公告附件3。
四、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先面试后笔试。
(一)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应聘人员凭笔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未按规定参加笔试,未在考试规定时间内到达的,视为放弃。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考察、体检范围。笔试时间、地点等将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烟台市委党校负责组织考察、体检。烟台市委党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委党校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烟台市委党校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烟台市委党校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烟台市委党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烟台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烟台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682410
监督电话:0535-6786108
中共烟台市委党校
2025年4月27日
信息来源:https://rshj.yantai.gov.cn/art/2025/4/27/art_117627_2909191.html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忠诚于马克思主义,热爱党校(行政学院)事业,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学风严谨,品德高尚,学为人师,行为世范,遵纪守规。
(三)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4月以后出生)。
(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的有关证书,除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认证材料,应于2025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应于2025年4月28日以前取得。应聘人员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身份应在2025年4月28日以前取得。
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烟台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5年烟台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8日9:00—5月8日16:00(以报名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二)网上初审
初审截止时间:2025年5月9日16:00。烟台市委党校指定专人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网上初审,初审结果将以电子邮件或短信等形式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应聘人员对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初审截止日当天17:00前通过邮件或公布的咨询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通过网上初审的应聘人员请关注烟台市委党校门户网站的通知,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将在烟台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公布。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公告附件3。
四、考试
考试分为面试和笔试,先面试后笔试。
(一)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应聘人员凭笔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未按规定参加笔试,未在考试规定时间内到达的,视为放弃。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考察、体检范围。笔试时间、地点等将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烟台市委党校负责组织考察、体检。烟台市委党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烟台市委党校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烟台市委党校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烟台市委党校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烟台市委党校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烟台市委党校门户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由烟台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682410
监督电话:0535-6786108
中共烟台市委党校
2025年4月27日
信息来源:https://rshj.yantai.gov.cn/art/2025/4/27/art_117627_2909191.html
时间:2025/4/28 10: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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